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
延 安 市 人 事 局
延市人发[2006]41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员法知识
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各级机关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培训工作实施意见》(陕人发[2005]33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宣传学习公务员法,巩固第一阶段公务员法学习成果,推动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经研究:决定举办延安市公务员法知识电视大赛。现就此次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的意义和目的
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重要法律。公务员法的颁布,对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强化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勤政廉洁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具有重大作用和意义;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通过开展公务员法知识电视大赛,旨在检验全市第一阶段公务员法的学习培训效果,激发全市公务员进一步学习公务员法的学习热情,使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切实把握精神实质,不断提高公务员队伍管理水平,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勤政廉政意识、服务效能意识,为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打好基础。
二、大赛的参赛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
三、大赛的内容和安排
1、大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全文及其相关知识(参考教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大赛组委会将编印公务员法复习题库,并将在延安市人事局网站(http://srsj.yanan.gov.cn)上发布竞赛复习题。
2、大赛安排:本次大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预赛阶段:全市通过预赛共产生18个代表队(每队3人)参加复赛。
各县区的预赛工作由各县区自行组织,通过预赛各产生一个代表队,共13个代表队,代表队人员确定后于5月15日前将代表队名单报至大赛办公室;
市直各部门于5月10日前将各自代表队的名单报至大赛办公室,5 月下旬集中参加由大赛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预赛(采用笔试),在此基础上按各队的总成绩选拔5个代表队参加复赛。
复赛阶段:参加复赛的18个代表队将由大赛办公室组织进行比赛,比赛采取大会竞赛的方式进行,在复赛的基础上按各队的总成绩选拔出前六个代表队参加决赛。
决赛阶段:决赛采用电视竞赛的办法进行,市电视台将进行全程录播。通过竞赛选出团体金、银、铜奖、个人奖和组织奖(其中个人奖和组织奖在参加复赛和决赛的代表队中选出)。决赛结束后,进行大会颁奖仪式。
复赛和决赛在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大赛的奖项及评奖办法
(一)、大赛的奖项 :
大赛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最佳参赛选手奖3名、优秀组织奖12名。
为保证大赛活动公正有序的开展,各参赛队必须遵守大赛有关纪律,遵守竞赛规则,不弄虚作假。参加组织本次大赛的工作人员不得参赛。如有违反上述纪律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董二团 杜 丽
电话(传真):2114587
附件1:公务员法知识电视大赛参赛人员登记表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填好以后请传真至0911-2114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