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操作说明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自1996年开始,到现在已历时11年,经过多年探索,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本次国家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意义十分重大。
下面就具体操作问题,向大家说明。
一、《实施细则》中几个问题的补充说明
1.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实施细则》中对国有企业所办的事业单位(如一些工厂的子弟学校、医院等)是否纳入岗位设置范围未作规定,请各县区、各部门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我市此类事业单位的数量和基本情况后,和市人事局沟通,根据情况具体确定是否纳入岗位设置范围,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已向省上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省上没有正式批下来之前,要按照《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如果能批下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党委部门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也要参照本《实施细则》规定进行,中组部和人事部文件已经发到省上,待中、省文件下发后组织实施,再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岗位类别设置
(1)国家制定了通用的岗位类别,分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工勤类,三类岗位,事业单位所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都要纳入这三类岗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是根据这三类岗位确定的,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岗位类别,在实施岗位设置工作中要明确。特设岗位只是不受岗位等级和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它仍然是这三类岗位的某一类,不是另一种类别的岗位。
(2)《实施细则》规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各类别事业单位三种类别岗位设置比例控制要求是最低控制标准,是事业单位体现自身社会功能,完成职责任务的基本保障,这个控制标准基本上是符合现在事业单位的真实情况的。如果有个别事业单位达不到这个控制标准,在开始岗位设置之前,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进行沟通,经人事部门同意后,主管部门可以在宏观上对本部门整体的岗位类别比例进行控制。
3.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事业单位领导的岗位等级设置,主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
其他管理人员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就是说除市委或市政府任命的单位领导外,其他管理人员的等级按照主管部门或单位任命的行政级别对应相应的职员等级确定。
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除国家、省和我市有具体政策规定外,一般不单独设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正式在册已聘用的人员中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意思是政策没有具体规定或编制部门未确定专职党群工作人员职数的事业单位不设置专门的党群组织管理岗位,这些工作由其他岗位的人员通过兼职开展。
4.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1)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执行。
国家计划出台9个行业的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分别是:
①人事部、文化部关于印发《关于文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9号)。
②人事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24号)。
③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5号)。
④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直属服务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9号)。
⑤
人事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广播影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48号)。
⑥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关于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0号)。
⑦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59号)。
目前已经下发了这7个行业的指导意见,体育和农业的行业指导意见最近下发。
行业指导意见对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比较具体,如教育系统的行业指导意见对小学、中学、大学的岗位设置比例都有详细规定。事业单位如果要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要经过人事部门同意。无行业指导意见和无法参照相近行业指导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按照《实施细则》进行岗位设置。
(2)《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岗位等级比例控制标准,其中高级、中级比例控制标准为上限,这个比例控制标准比现行的高、中、初级职称比例控制标准宽松,是符合大多数单位的实际状况的,各单位在岗位设置时要严格控制,不能突破这个比例。
5.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岗位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保障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其中一级岗位(高级技师)的考评,全省现在还没有开展,明年可能要开始,在设置中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6.特设岗位设置
符合特设岗位规定的,可以设置特设岗位,如果没有可设置特设岗位的情形,一般不设置特设岗位。根据我市实际,有一种情况,可以通过特设岗位解决。我市一些县区和部门规定科级事业单位领导52岁左右退二线,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又不容许设置非领导职务,这些同志的岗位可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解决,按照特设岗位设置的要求进行报批核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岗位等级,退休后特设岗位予以核销。
7.岗位设置基本条件
《实施细则》规定的岗位基本条件,是各类别、等级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换句话讲就是最低条件,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研究制定岗位具体条件。
《实施细则》对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没有进行规定,这个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从岗位设置的原则出发,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自行综合确定。这样既能与现行制度较好的衔接,又能较好的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
二、岗位设置程序、时限要求及审核权限
1.岗位设置操作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时间要求非常紧,省上以前要求在7月底就要结束,我市争取在9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在进行岗位设置之前,各县区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首先要对本地、本部门的事业单位全面状况要汇总梳理,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和职责任务要首先明确那些事业单位属于管理类、那些事业单位属于专业技术类、那些事业单位属于工勤技能类,这是进行岗位设置的前提和基础。
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一共要准备8个材料)
岗位设置方案和报送的相关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①岗位设置方案。
一是单位总体情况。包括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单位建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人数等;
二是根据社会职能和职责任务确定本单位属于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三类事业单位中的那一类,有无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
三是根据单位的职责任务和现有在册正式人员状况确定岗位设置总数,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主体岗位类别,主体岗位设置数量,其他两类辅助岗位的设置的数量和设置的理由;
四是按照事业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确定每个岗位等级和各等级岗位内部控制比例;
五是最高等级岗位控制的标准和控制办法;
六是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还要根据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和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实际状况对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的条件做出明确规定。
②岗位设置方案情况说明。
应载明:一是岗位设置工作开展情况;二是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领导机构;三是岗位设置工作开展程序;四是岗位设置前后人员状况,要有基本数据;五是单位主办人员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
③填写《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④所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最后一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套改审批表。(包括在岗、离岗、离退休人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⑤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单位的审批文件和后来增减编制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⑥编制本。
⑦事业单位正式在册人员花名册。(报送两个花名册,一是在岗人员花名册;二是离岗、离退休人员花名册)
在岗人员(包括退二线人员)花名册中要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第一学历,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现任职务(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入轨套改的工资级别情况、取得职称(职务、工人技术等级)的时间等;
提前离岗人员花名册和离退休人员花名册要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岗(离退休)前的职务(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最高学历、200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资入轨套改的工资级别情况。
需要给大家明确一下,离岗人员不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绩效工资推行后,离岗人员的绩效工资兑现主要依据离岗前的职务、职称或工人技术等级等状况确定,所以各单位报送人员花名册要非常慎重,离岗人员花名册的主要目的就是为后边离岗人员兑现绩效工资做好基础工作,一定要将单位的人员情况如实上报,人事部门将按照离岗的批文逐一核查。
⑥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
比如省级示范中学、省级标准化中学、医院的重点实验室等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是不同于普通的中学和普通的医院实验室的,因此在报送材料中类似单位要报送相关证明(审批)材料。
(2)8月15日前经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市人事局。
(3)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在核准的岗位数量、最高等级下,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岗位等级、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等内容,作为岗位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
(4)8月20日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5)9月底前完成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
将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权交给市上,这是国家、省上文件明确要求的,是为了加强对县区岗位设置工作的管理。主管部门和县区人劳局在审核岗位设置方案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时要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岗位聘用办法是否规范,报送材料是否齐全。主管部门和县区人事局要认真审核人员花名册,必须是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离岗、离退休人员),不能漏掉一人,关系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各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负责,确保不出问题。
三、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县区的岗位设置方案虽然最终在市上核准,但是县区人劳局负责本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岗位总量,类别设置,等级设置,比例控制等方面要宏观掌握,严把审核关,在保证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和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的前提下,确保岗位类别设置和等级比例不突破《实施细则》规定。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类别设置、等级设置、结构比例要宏观掌握,及时和人事部门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
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做好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事业单位聘用要在岗位有空缺的前提下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按有关规定聘用。事业单位在设岗的时候有三种情况:一是单位编制未满,按照编制数额设置岗位。这一类单位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就会出现空编同时空岗的情况,在聘用中要严格控制聘用数量,保证现有人员,以后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二是单位现有人员和编制数额一致,就是满编不超编情况。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编制满,工作岗位满,以后单位工作人员调出、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同时编制出现空缺,事业单位进人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有关规定执行。三是对于超编的事业单位,在首次进行岗位设置的时候,按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设岗,保证现有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这是国家和省上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一个基本原则,这些单位在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岗位数就大于编制数,超出编制数的这些岗位就要在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消化,直至编制和岗位都出现空缺时,才能再新进人员。
3.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都已经出台,我市《延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也即将出台,作为全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
4.
岗位设置管理表格说明
《实施细则》附8套表格,会议印发的《实施细则》是以两办名义印发的,党委文件通同16K纸张,本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用表要求使用A4纸张报送,表3、表4、表5、表6、表7、表8都要求报送,其中表5、表6、表7、表8还要求附送电子版,两办印发的文件中的附表作为样表,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表格大家在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sxrs.gov.cn/的公告栏和延安市人事局网站http://srsj.yanan.gov.cn/下载中心都可以下载到,不要重新打印。
5.实行市垂直管理的直属机构,由该直属机构审核汇总。报市级人事部门核准后,由该直属机构组织。
事业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对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实施细则》规定无法解决的问题和一些具体困难,事业单位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和人事部门沟通,分析解决,要维护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能有一人因为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下岗,改革要让大多数人受益,这是国家和省上反复强调的。
市人事局政策法规与计划科电话: 8215330
联系人: 武彦虎 李驿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