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延安市振兴农村基层人才
培训计划》的通知
延市人发〔2008〕221号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现将《延安市振兴农村基层人才培训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延安市振兴农村基层人才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以苹果为主绿色产业发展的决定》(延市发[2007]13号)、市政府《关于“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延政发[2007]39号)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绿色产业富民”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我市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现就农村基层人才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培训对象和任务
农村基层人才培训计划,实行总体规划、逐步实施,以县(区)为主、分级负责,按照分层次、分批次、分专业的计划进行。共分农业专家培训、农业专业技术骨干培训、农民技术员(农民科技带头人)培训、青年农民培训四个层次。总体规划:从2008年到2012年利用五年时间共培训农业专家150人、农业专业技术骨干750人、农民技术员5000人、青年农民绿色证书培训60000人。
1、农业专家培训。每年组织一个专业举办一期,每期30名左右。2008年组织市县果业专家30名(每县2名,市级单位4名),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组织举办现代苹果生产经营管理学习班。具体时间另定。
2、农业技术骨干培训。每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举办果树(包括苹果、红枣、核桃等)、棚裁(包括花卉)、草畜专业培训班。培训地点在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及安塞、洛川等相关培训基地。2008年组织果树培训班二期、蔬菜培训班一期,具体培训时间按各专业生产特点另行确定。
3、农民技术员(农民科技带头人)培训。2008—2009年每年组织一期,每期组织2000名,2010年组织1000名入学参加系统学习培训。开设果树、蔬菜、草畜等专业。首批选择已有70%农户从事同一产业的专业村为主。1000个村,每村选2名。各县区培训任务除根据产业发展现状选定的村外,可以适当调整。具体由市、县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登记注册。
4、青年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全年平均每年培训12000人。
二、培训内容
农村基层实用人才培训以苹果为主绿色产业的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其中:农民科技带头人培训,根据我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势农产品产业基地建设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用实效原则,紧紧围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现代农业发展,以种养殖业基本常识、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知识,动植物优良新品种繁育、标准化种养殖业生产新技术,无公害化农产品生产技术等为重点,开展全面培训。市级农业专家和县区技术骨干培训,主要根据本人不同专业,进行现代农业生产所需果、菜、畜及农村“一村一品”生产经营知识开展培训。
三、培训方法
农村基层实用人才培训要按照理论与生产实践相结合、集中理论培训与分散技能操作培训相结合;培训与考核发证相结合;外聘专家与当地专家、农民专家相结合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培训。
1、市级专家和县乡技术骨干培训由市人事局牵头,市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事局对培训、考试及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市级专家以西北农大等科研院校培训为主,县(区)技术骨干以市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为主。
2、农民技术员(农民科技带头人)培训由市人事局、农业局牵头,县区人事、农业部门配合,各级农广校负责具体实施,做好注册登记备案、教学及辅导、实验实习、考核考试、发证等工作。
3、青年农民绿色证书培训,由县(区)人事局、农业局牵头,其他涉农单位配合,以乡镇为单位进村培训。
四、培训标准与考核办法
1、市级专家和县乡技术骨干培训执行国家人事部门在职干部继续教育标准。由市农业部门组织考核考试,合格者发给人事部门的继续教育证书,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市人事局对培训、考试及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2、农民技术员(农民科技带头人)培训标准,执行农业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中专学历教育规定的标准,每个专业学习11—14门课程,每门课程理论辅导40学时以上,实践操作培训不少于24学时。经学校组织理论考试及实践操作考核合格后,由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发给中专学历文凭,市人事局发给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3、青年农民绿色证书培训标准,执行国家农业部制定的《“绿色”证书制度管理办法》。使受训农民比较系统掌握自己从事产业岗位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完成本岗位2—3门系统性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累计理论培训学时达到120时,实践技能培训不少于24学时。培训班结束时,统一由县区农民科技培训中心组织,按绿色证书考核管理办法,对受训人员进行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测定,合格者发给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绿色证书”。
五、培训管理
1、农村基层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由市县(区)人事局牵头、农业部门负责编制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各县区从今年起要做好农民绿色证书的培训计划和全年实施工作。
2、各县区农业部门是农民科技培训计划的实施者,要对农民培训工作给以高度重视,要把农民培训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按培训计划组织农民和农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经费按市县分级负担的原则解决,实行专项、专户管理。市级经费主要由振兴基层人才计划经费列支,负担市级专家、县区技术骨干、农民技术员(农民科技带头人)培训。县区财政解决青年农民绿色证书培训经费。市农业部门要在每年初将当年培训计划以报告形式向市人事局(振兴办)申报,经人事局(振兴办)审批安排培训经费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