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职考发[2008]01号
关于办理2007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证》的通知
各县〈区〉人劳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中省驻延有关单位:
200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已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批准公布,考生可登陆"陕西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根据省人事厅陕人职函第008号通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合格人员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证》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合格分数线由人事部划定,07年度合格分数线不分中初级及专业科目均为84分,(试卷满分为140分)。中级人员合格证书由省人事厅职改办加盖钢印方可有效;初级人员合格证书加盖延安市人事局职改办钢印即可。
二、合格人员均须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可网上下载),中级人员根据省人事厅(2005)34号及延安市人事局〈1998〉17号文件规定须带毕业证、准考证、外语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原件(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除外),于五月底前来我中心,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
三、每个合格证收取成本费8元。
四、为了严肃考试纪律,依照延市职考发(2007)03号文件中"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要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我中心将按03号文件第六条第四款之规定,不予办理合格证书。
联系电话:2127351 杜女士
附:合格人员名单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