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市职改办发〔2007〕23号
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公务员制度的实施,一些单位的性质发生了变化;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离岗等因素,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数量和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了全面、准确掌握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现状、结构、分布及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长远的培养、选拔人才政策、调整人才结构、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的发展,制定有效的人才流动措施,安排了这次专业技术人员统计工作,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填好报表,报表必须在08年1月底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二、填表范围:本次统计只填报事业单位(包括差额、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要按照填表说明填写。特别注意要把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层次(如: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初级职称)分表填写,和按职称专业(如:农业、工程、教育)分表填写,便于我局汇总,不能混填。
四、填表时,既要报打印好的表格,同时报电子版。
附件:1、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花名表(单击鼠标右键选择另存为)
2、延安市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